1、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服务对象:广元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中组部、人事部〔1996〕118号,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科
基本流程:
一、网上办理转出档案:
登陆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查询档案存在我中心的人员,提交网上转移人事档案的申请;经审核通过,并按照相关提示要求办理调档函的准备和快递。
二、现场办理转出档案:持下列材料到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办理,办理完结后,由我中心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到接收单位。
申请材料:
注:转出档案需提供
①单位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调档函原件。
②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提供商调函、录(聘)用文件及《报到证》。
③参军、入伍的,提供部队或武装部调档函原件。
④考研、专升本的,提供研究生录取学校、专升本本科学校调档函原件(或录取通知)。
5、国有企业单位正式接收的,提供该国有企业单位正式调档函原件。
三、转入档案:在我市工作的毕业生或我市籍的毕业生可以将人事档案托管在我中心。在线(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和现场均可提出档案转入申请,并提供原档案保管单位和人才服务机构的详细地址,有我中心发出调档函将档案转入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0839-330246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
2、流动人员党组织关系转移
服务对象:我市籍的流动党员或在我市工作的流动党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川组通[2009]37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
基本流程:党组织关系转接,请按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称呼到相应的市或县(区)组织部逐级办理。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将组织关系放在父母户口所在地的社区支部,便于参加组织活动,或将组织关系转入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流动党支部。
申请材料:组织关系介绍信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电话:0839-33662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
3、毕业生报到和档案查询
服务对象:广元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
基本流程: 1、网上报到。登陆广元市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brcw.com)网上报到系统或扫描报到二维码报到。
2、档案查询。网上报到登记后,可在线查询档案是否已被我中心接收。
暂未就业或已就业暂不需办理档案调转的毕业生,只需完成网上报到,妥善保管好《报到证》,可不必到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现场报到。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0839-330246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
4、毕业生求职
服务对象:广元籍的高校毕业生和市内流动人员
办理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市劳动大厦二楼
基本流程:毕业生可登陆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注册办理网上求职登记,也可到现场办理求职登记。有意自主创业或参加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政策或直接到拟创业、拟就业见习地县(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咨询相关优惠政策。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0839-3302461(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
5、单位招聘人员
服务对象:有用工需求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
办理依据:《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列》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广元人才网(www.cbrcw.com)网上办理
基本流程:
1、用人单位注册账号。
2、人才交流中心审核账号。
3、审核通过开放网站招聘业务。
申请材料:
1、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国家机关持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咨询方式:0839-33662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
6、流动人员职称评审和申报
服务对象:档案保管在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的流动专业技术人员
办理依据:川职改〔1991〕8号 川职改〔1999〕26号
受理单位:广元市人才交流中心
办理地点:档案管理科劳动大厦七楼
基本流程:通过人才交流中心申报职称:申报条件和时间按照省、市职改办和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要求,或登录广元人力资源市场网查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在档案管理模块的职称申报栏查询。
初级职称:1、统招毕业生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到我中心领取“初聘职务审批表”填写;2、工作单位在“所在单位考核意见”处签署意见并盖公章(无工作单位者,所在单位考核意见栏内由市人才中心审核其从业资历后填写);3、报人才交流中心档案管理科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文,申报表和文件存档。4、持文件、申报表和本人二吋照片到市职改办办理资格证书。
中、高级职称申报:每年报评一次,报送材料时间按照市职改办和各级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执行。
1、到我中心领取并填写职称申报表和准备相应评审材料;2、经我中心审核报省、市评审机构评审;3、省市发文、办证。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取费用。
办理时限:
经过规定的申报、评审、公示和审批流程。时间不定。
咨询方式:0839-3366216(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监督投诉方式:0839-3366216